西原借款从名目上看, 除参战借款外, 均属经济借款。但实际上并未用于该项名目, 而是90%以上都用于政府的军政开支和偿还内外债本利。段祺瑞政府财政总长曹汝霖承认, 当时北京政府军政费用每月需2000 万元, 而财政部可靠收入每月不足1200 万元, 所缺800万 元则依靠借款弥补。章宗祥也供认,借款常被政府移用, 由于军费所需, 所借款项就无形地消失了。

段祺瑞政府利用日本的支持, 维持独裁统治, 进行“武力统一”, 如同段祺瑞的心腹徐树铮所说: “我北军权势消长, 与日本寺内内阁利害相通。”日本政局虽有变更, 然“扶持我派宗旨, 始终不变” 段祺瑞政府为了取得借款, 不惜大量出卖国家民族主权,而日本则通过借款进一步从政治、经济和军事方面加紧对中国的控制。
1914 年7 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。8 月, 日本对德宣战,派兵侵入中国山东, 至11 月, 夺得了德国在胶州湾和山东的全部权益。1917 年8 月14 日, 段祺瑞政府按照日本的意图对德、奥宣战后, 不仅没有向日本提出归还山东权益的要求, 反而在西原借款中进一步出卖了山东的权益。

1918 年9 月24 日,即中日签订高徐、济顺铁路借款合同的前四天, 日本外务大臣后藤新平照会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, 要求中国同意日本驻兵济南、青岛, 同意在经营和管理胶济铁路方面日本享有种种特权。实际上是以此作为高徐、济顺铁路借款的条件。段祺瑞政府为了取得借款, 竟接受了日本的要求。同日, 章宗祥在致后藤的复照中, 把后藤照会所提要求一字不漏地照抄之后, 明确表示: “中国政府对于日本政府上列之提议, 欣然同意。”后来在巴黎和会上, 日本便以此为借口, 拒不退还山东。

在西原借款中, 段祺瑞政府将东北的吉会铁路、所谓满蒙四路和吉林、黑龙江两省的金矿及森林等以及全国的有线电信的财产和收入, 全部抵押给日本, 使日本获得了大量的经济权益并控制了中国的电信事业。
日本又在参战借款的名义下, 派大批顾问钻进段祺瑞政府, 派出军官为段祺瑞训练军队, 取得了段祺瑞编练的所谓“参战军”的指挥权。 寺内正毅曾得意地说,通过向中国借款,日本所攫取的政治、经济特权“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”。段祺瑞则利用这一借款,建立起“参战军”,进一步加强了皖系军阀的实力。